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业务类别: | 危化品 | 事项编码: | 220400-AJ-XK-003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承诺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时限: | 30 | 办事部门: | 辽源市安监局 |
办理地点: | 辽源市政务大厅7楼 | 首问责任人: | 朱洪彬 |
联系电话: | 6997588 | 监督电话: | 6997588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 申报条件
- 申报材料
- 流程图
- 表格下载
- 法定依据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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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七)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八)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九)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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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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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55号)第三条、第五条